臺北市衛生局10月20日舉辦2014年度電子煙稽查成果發表會,圖為民眾觀看各式電子煙載具及煙液。(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10月21日電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近日網絡有項新興拍賣商品“電子煙”,常訴求可幫想戒煙的癮君子,但民眾可能不知,台“衛福部”目前未核准任何“電子煙”產品,今年臺北市衛生局已查獲320件網絡違規販賣電子煙,賣家違反“藥事法”,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歸類為藥品管理,若未依法向“衛福部”事先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擅自製造、輸入者,可依“藥事法”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下罰金。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衛福部”尚無核准任一電子煙產品,若是電子煙不含尼古丁成分,但宣稱療效如:具“幫助戒煙”、“減少煙癮”或“減輕戒斷癥狀效果”等,可依違反“藥事法”,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違法物品沒入銷毀。
  臺北市食藥處長邱秀儀錶示,電子煙不僅無法達到戒除煙癮的效果,同時還會危害自身的健康。臺北市衛生局今年針對販賣電子煙網絡賣家及實體店面進行稽查,查獲網絡違規販賣電子煙產品達320件。
  衛生局購買其中54件補充液(煙彈)送“衛福部食藥署”檢驗是否含尼古丁成分,同時與臺北市警察局組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販賣電子煙賣家進行4次聯合稽查。
  邱秀儀說,目前已有34件產品完成檢驗,其中24件產品驗出有尼古丁成分,當中有5件違規賣家設址於臺北市,已移請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後續偵辦,其餘19件則移交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  (原標題:台媒:電子煙含尼古丁 愈吸愈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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