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千萬元,廣東省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恆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庭審中曝出李永恆夫婦涉嫌與行賄人曾三次碰面訂立“攻守同盟”,應對紀委聯合調查組。不過,行賄人遭到控制後立即全盤交代行賄及被索賄的事實。    
  曾寫信讓妻子傾家蕩產也要退贓
  昨日,李永恆身穿紅色囚服出庭,他頭髮花白,顯得瘦小。李永恆全盤承認檢方指控,僅僅提出向詹平彬索要錢財時想過要還,但同時表示若法庭認定是受賄,自己也接受。他稱妻子卷入案件,目前尚在取保階段,他給妻子寫信,讓她傾家蕩產也要退贓。
  在最後陳述階段,他沒有大段的悔過詞,只是簡單表示了內疚。庭審結束後,李永恆將戴著手銬的雙手舉過頭頂,向旁聽席上的友人打招呼致意。
  昨日庭審顯示,李永恆雖然在2012年8月卸任省國稅局局長一職,但直到2013年5月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就在2013年上半年,李永恆夫婦頗高調地3次前往澳大利亞,在澳大利亞和廣州購置了3套房產,近900萬元購房資金均是向潮州商人詹平彬索取。
  轉租珠江新城房產並退還60萬元
  2013年8月底,中紀委駐國稅總局紀檢組與省紀委聯合對李永恆涉嫌違法違紀線索展開調查。此時雖然李永恆已經退休,但是他很快就通過自己的渠道掌握了這一消息。
  李永恆在法庭上稱,當時獲悉紀委掌握到的情況就是他和詹平彬的往來。為此,夫婦倆在同年9月至少兩次聯繫詹平彬,雙方商討對策,想結成“攻守同盟”。
  多方證詞顯示,李永恆夫婦試圖抹平留下痕跡的資金往來。同年9月,他們將珠江新城的長租房產轉給詹平彬,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又湊了60萬元還給詹平彬。其間,詹平彬一度擔心紀委會立即對李永恆夫婦採取手段,錢沒來得及還人就被抓走,還曾讓李永恆妻子打了欠條。
  “夾”口供如何解釋轉賬短信
  2013年上半年,詹平彬通過地下錢莊分兩次將650萬元人民幣兌換成100萬澳幣,打入李永恆女兒妻子香港聯名賬戶。事後還發了一條短信,短信中詹平彬稱李永恆為老闆,並用字母r代替人民幣,字母a代替澳幣,標明數額,以示錢已匯出。對於這筆錢,李永恆叮囑詹平彬,這筆錢在境外紀委查不到,讓詹平彬不要說。
  根據詹平彬證詞,2013年10月底,李永恆夫婦再次約他到深圳商議,當時李永恆方面曾表示形勢非常緊張,口供一定要對好。相關證詞還顯示,此時李永恆夫婦似乎知道紀委掌握了上述短信。這次會面中雙方商定假如紀委問起,就說“r”“a”等字母是李永恆女兒要購置的陶瓷型號。
  但詹平彬2013年11月20日被調查人員控制後,立即交代所有情況。2013年11月28日,省紀委對李永恆採取“雙規”,李永恆也全盤交代了犯罪事實。
  爭議

  1 李永恆有否提供實際幫助?
  李永恆最大的金主詹平彬,擔任潮州市中廈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潮州市華盛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廣東好口味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潮州市華夏實業投資有限公司4家公司法人代表,在潮州擁有醬油、陶瓷生產產業,還涉足房地產開發。昨日庭審中,李永恆表示自己並沒有給詹平彬提供實際幫助,只是將深圳市國稅局、潮州市國稅局領導介紹給詹平彬,在國稅系統內很給詹平彬面子。同時在考察中山完美公司時,他也只是讓中山市國稅局局長予以支持,他認為稅務部門對企業支持是應該的,自己並沒有提供任何幫助。
  但詹平彬證詞顯示,其公司以前經常被稽查、罰款,有李永恆支持後,潮州市國稅局沒有再對其採取稽查手段,只有在任務重的時候才讓該公司自查補繳稅款,也不用罰款。他去國稅部門辦事順利了,對方禮貌客氣,公司發展得很不錯,他內心很感謝李永恆。另有證據顯示,詹平彬的公司2002到2005年每年遭到潮州市國稅局稽查罰款,2006年開始便未被稽查,只在2010年有過補交稅款記錄,未被罰款。公訴人指出,李永恆擔任省國稅局局長期間,對省內國稅局副局級幹部人事任免有決定權。他在多個場合要求潮州市、中山市、深圳市國稅局領導對與其有利益關聯的企業給予照顧,提供了幫助。
  2 女兒拿“顧問費”算不算受賄?
  李永恆夫婦及女兒李丹曾在2009年底,經廣東中醫葯大學教授黃某勝介紹,前往中山完美公司參觀。當時李永恆妻子提到女兒李丹在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上班,中山完美表示可以聘請李丹做財務顧問。該公司一名證人說,此次考察結束後,他曾向普華永道香港公司咨詢財務顧問事宜,發現費用高達百萬,遂有了每月給李丹2萬港元的想法,以此和省國稅局高層保持聯繫。公司高層聽取彙報後表示同意。這筆錢從2010年開始支付,按月打到李丹銀行卡上。不過李永恆2012年8月一卸任,完美公司也立即停發該筆款項,前後共計60萬港元。公訴人指出,根據“兩高”有關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請托人以給特定關係人安排工作為名,使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的,以受賄論處。
  3 退休後收的錢算受賄嗎?
  李永恆雖然於2012年8月卸任領導崗位,但正式退休手續在2013年5月才辦完。據此來看,李永恆有4萬元是在退休之後收取,這筆錢是否算受賄?公訴人指出,根據“兩高”有關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離職前後連續收受請托人財物的,離職前後收受部分均應計入受賄數額。
  此外,李永恆得知自己被調查後,將房產轉給詹平彬,並還了60萬元人民幣,這筆錢是否還算受賄呢?公訴人指出,根據“兩高”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後,及時上交不算受賄。但因自身或者與其受賄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為掩飾犯罪而退還或者上交的,不影響認定受賄罪。
  之前的房產
  1
  位於廣州中心區的潤粵小區,系福利分房,用來自住。
  2
  在廣州星河灣有一套300平方米房產,市價約為每平方米3萬元,目前空置。
  2013年購置的房產
  1
  位於廣州珠江新城博雅御軒,150平方米。該房產沒有產權,只能通過租賃形式銷售,合同簽訂租期40年,價錢為158萬餘元。
  李永恆表示珠江新城房產打算自住,尚未來得及裝修。
  2
  位於廣州從化的方圓明月山溪花園,70多平方米的洋房,48萬餘元。
  李永恆表示,從化房產準備退休後度假用。
  3
  最貴的一套是位於澳大利亞悉尼的別墅,總價值約為260萬澳幣,摺合人民幣1000多萬元。
  李永恆表示,位於悉尼的房產是女兒看上的,總價260萬澳幣,女兒自籌了160萬澳幣,他主動提出支持100萬澳幣,100萬澳幣當時摺合人民幣650萬元左右。
  訂立“攻守同盟”
  2013年8月底 中紀委駐國稅總局紀檢組與省紀委聯合展開調查。
  2013年9月 李永恆夫婦至少兩次聯繫詹平彬商討對策。
  2013年10月底 李永恆夫婦再次約詹平彬到深圳商議。雙方商定假如紀委問起轉賬短信,就將原來代表轉賬貨幣的“r”“a”等字母說成是李永恆女兒要購置的陶瓷型號。
  2013年11月20日 詹平彬被調查人員控制後,全盤交代所有情況。
  2013年11月28日 省紀委對李
  永恆採取“雙規”措施。
  統籌:南都記者 李亞坤
  採寫:南都記者黃怡 李亞坤 見習記者 陳燕
  南都製圖:陳芳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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