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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企業有新技術,可以用谷期的電為全天供暖。企業想爭取的是谷期電價更優惠的政策,理由是,谷電是“垃圾電”,便宜能減少浪費,企業想賺這份節能錢。
  物價部門過去執行了谷電優惠政策,但這政策今年不延續了。不延續的理由也很充分:電價由國家定,過去優惠是試行,請示上級部門沒有批覆,那就不繼續了。再說,也不能就為一家企業出台政策。
  企業有實際困難,相關部門有充足理由。那麼,這種節能供暖方式能否突圍呢?
  11月2日,太原今冬供暖第二天,西華苑(三期)小區住戶高峰告訴記者,供暖費沒漲,但是,家裡“還是沒有感覺到溫度”。
  “暖已經供上了。”公司對此表示:“供熱通常得有兩個月調試期。幾千戶人得挨家挨戶調試溫度,需要一個過程,我們全力以赴。”
  一場供暖費提升帶來的風波,總算暫告一段落。
  一個月前,一份取暖漲價標準,讓山西太原西華苑小區3000多戶居民犯了愁。取暖費從3.6元/平方米漲到10.8元/平方米,一個冬季下來,90平方米的房子得多交3000多元錢,對於低收入家庭來講,這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該小區是太原最大的安居房小區,入住的多為低收入家庭,實在承受不了。
  負責供熱的山西耀華公司的理由是:公司不是一般的電供暖企業,而是帶有節能性質的試點:運用蓄能裝置,在深夜時,運用處於用電谷期的“垃圾電”供暖。過去,這種谷電,價格上有很大優惠;今年,政策不延續了,電價一下就上去了,不漲價就得虧。
  在太原市政府協調會後,有關部門已經明確,今冬的暖氣費不會漲價,業主的心放下來了。可是,這種谷電供暖的模式還能延續嗎?記者進行了調查。
  供暖公司:低價能供暖,全靠便宜的“垃圾電”
  “漲價風波”發生後,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核實。市政府還在10月21日專門召開協調會,要求耀華公司必須按期保證供熱,供熱收費價格應當按照太原市集中供熱收費標準,也就是漲價前的3.6元/平方米收取。
  居民情緒緩解了。但是,漲價背後的一些情況,也浮出水面。
  山西耀華電力節能供熱有限公司,其實在嘗試走一條節能供暖之路。利用“垃圾電”,是其實現節能及盈利的秘密。何為“垃圾電”?電網在安全運行時,發電容量不能隨意增減,不能白天巨量供電,晚上大額減供。那麼,用電谷期,也就是每日23時至次日7時,就會有巨額電能剩餘,又不可儲存,非常可惜。
  過去,山西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谷時用電很便宜,鼓勵企業用起來。耀華公司便在夜裡,用6到8小時使勁用電發熱,然後用一種裝置把熱能存起來,白天放出來。好比火炕,晚上燒足白天用,能供一天的暖。
  公司的利潤,也建立在“垃圾電”的低價格上。可這條政策,今年不再延續了,谷電按照一般工商業用電標準走,沒優惠了。
  耀華公司副總經理聶春青說,如今,小區保障房已全部分配入住,供熱面積由15.19萬平方米增加到了29.89萬平方米,而省物價局終止了峰谷分時電價試點,谷期電價從去年的0.32元/度上調為0.44元/度,用電成本增加近1/3。公司的包袱一下子重了。
  聶春青說,“全國不少地方谷期電都是峰谷分時電價,我們為什麼不搞了?或者,我們的供熱技術環保節能,給補貼也行啊。”
  主管部門:漲價行為不合適,虧損在於其谷電利用率不高
  因為成本上升而漲價,這理由成立嗎?
  記者採訪了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太原市城鄉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0月8日山西耀華的漲價行為,既沒有與西華苑小區業主單位太原市安居房發展中心溝通,也沒有與業主協商,更沒有通報行業主管部門,違反了區域供熱特許經營協議,也違背了之前其與居民所簽協商定價的供熱合同。”
  就供熱補貼問題,該工作人員介紹說:“供熱補貼並不是所有供熱企業都有。目前,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及小鍋爐燃氣改造,供熱成本與價格倒掛嚴重,故補貼主要用於這兩項的政策性虧損。其他供熱方式的價格由供熱單位與用戶商定並自負盈虧,均無補貼。山西耀華今後是否補貼,尚在研究之中。”
  工作人員表示,山西耀華在申請特許經營時並沒有要求供暖補貼,而且強調谷期電供暖成本低,完全能夠按照集中供熱價格保障供暖,不會虧損。
  該工作人員還說,耀華公司谷期電利用率太低。按照該公司的報告,去年西華苑小區冬季谷期電利用率只有58%,實際上可以達到90%以上。谷期電利用率低,自然就會使用平期電甚至峰期電,成本自然高昂,而且也沒達到運用“垃圾電”的目的。
  據聶春青說,去年,公司整個採暖期虧損達200餘萬元,至今仍欠市供電公司電費160萬元。他承認,虧損確實與谷期電利用率低有關。利用率低,他認為跟電網配套的變壓器有直接關係。“變壓器容量不足,導致頻繁掉閘,影響供熱質量。我們不得不使用了高於谷期電價幾倍的平期電(0.844元/度)和峰期電(1.3元/度)。”此外,也有開發商“逼迫”趕工期,致使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匆忙進行供熱的原因。
  後續: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協調解決問題
  山西省物價局早在2008年、2013年就兩次批覆,同意對山西耀華試行峰谷分時電價。但是,第一次批覆於2010年終止,第二次則僅試行一個供暖季。
  改變為何發生?省物價局商品價格處處長馮併成表示,2010年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關於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不得自行改變峰谷電價、豐枯電價的時段和電價標準”的精神,該局停止了擴大峰谷分時電價價差的試點。2013年,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於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的通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推動並完善峰谷電價制度,鼓勵低谷蓄能”的精神,該局向國家發改委請示了擴大峰谷分時電價價差的意見,並決定暫時試行一個供暖期。由於國家至今未批覆,2014年沒有再繼續試行。
  關於試點的批覆權限,馮併成表示,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權力在國家,而非省里。
  省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稱,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不能單就某一個企業出台優惠政策。據悉,目前全國利用谷期電蓄能集中供熱的只有山西耀華一家。
  耀華集團董事長宋文波卻說:“2010年國家發改委等發文鼓勵低谷蓄能,就明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推動並完善峰谷電價制度,將審批權下放到了省里。多地均據此完善了峰谷分時電價制度。另外,2008年省物價局批准同意擴大峰谷分時電價價差試點時,也並沒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覆。”
  “如果能夠擴大電價價差,問題就基本解決了。”宋文波說,目前市政府相關部門正幫助與物價部門溝通。為保障安居房小區按時供暖,市政府已協調供電公司暫停收取耀華所欠160萬元的電費。同時,相關部門也在積極協調解決變壓器增容問題。
  對於西華苑小區的供暖風波,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態:“一定要保障安居房小區的老百姓溫暖過冬!”記者也將繼續關註。  (原標題:節能供暖能否延續(民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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