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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2月28日消息(記者李文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從3月1日正式實施。北京市環保局與市政府相關執法部門將根據各部門職責,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行動。
  根據介紹,北京市環保局現在已經建立了舉報查處暴光機制,鼓勵群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舉報身邊的環境違法行為,從3月1日起,每月的第一周都可以根據群眾舉報,確定一個專項檢查。涉及範圍包括燃煤鍋爐、餐飲企業設施、化工企業、物料泄漏等等。
  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仲崇磊表示,3月1日凌晨,北京市各個區縣的環保局都會在全市開展“零點行動”。結合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及轄區內的實際情況,對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單位進行檢查和監測,重點對2013年以來在執法檢查當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突擊檢查,執法人員會定期對專項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複查,對於多次出現同類違法行為的單位加倍處罰,對於造成嚴重污染構成犯罪的,會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來處理。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相比,在法律責任方面更加嚴格,罰責事項共40條,44個條款,在追究法律責任方面增加了“對同一單位兩次以上的違法行為實行加倍處罰”的條款,對屢教不改者的處罰上不封頂。
  根據瞭解,現在《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執法的自由裁量權的標准將於3月初修訂出台,雖然這個處罰範圍更廣,力度更嚴格,但是執法程序實際上沒有發生改變,決定罰款部門應該與收繳罰款部門相分離。這也是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仲崇磊的說法。  (原標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3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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